(原标题: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股份管理。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所持股份含登记在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件披露期等窗口期买卖股票。严禁短线交易,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身份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买卖股票前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