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作出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28.246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应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可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