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28.246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无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评估假设前提遵循国家法规和市场惯例,符合实际情况。评估目的为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与委托范围一致,评估方法合规、恰当,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过程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参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价格,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