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不得滥用规避义务或实施内幕交易。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规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采用代称、汇总等方式处理。相关事项需登记并报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公司应持续跟踪进展,信息泄露或传闻出现时应及时核实披露。不符合条件的暂缓、豁免行为将被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