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曹远刚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8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629,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18%。会议审议《关于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0,483,028股,占99.8786%;反对85,700股,占0.0710%;弃权60,700股,占0.0503%。中小投资者同意1,333,100股,占90.1048%。议案获得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