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讯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2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主要职责包括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并按要求披露人员构成、会议情况及重大事项意见。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