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决议召集,并于8月23日发布通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会议于9月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四名,代表股份41.3069%;网络投票股东四十名,代表股份20.0633%。董事会作为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626%,反对占0.0201%,弃权占0.1173%。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占87.3954%。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