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决策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分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职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任期三年,可连任。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持董事会会议。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及会议组织。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