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龙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就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集,于2025年9月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538,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56,990股,占1.793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7,224,010股(占94.0260%),反对4,155,470股(占5.8122%),弃权115,640股(占0.1618%)。中小投资者股东中,同意1,685,880股(占28.3008%),反对4,155,470股(占69.7578%),弃权115,640股(占1.9414%)。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