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应亲自出席,连续两次未出席或一年内出席少于三分之二的需书面说明。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回避表决时,须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