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五)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冯就景持股51.61%,股份存在质押。公司新增1项境内注册商标,取得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新增不动产登记并完成部分土地移交注销。公司与关联方存在担保、商品购销等关联交易,接受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及其配偶提供的担保。公司新增授信及借款合同,与华为、中兴、美的、格力等客户签订长期销售框架协议。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重大侵权之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公司涉及与大连机械的诉讼已通过调解结案,另有合同纠纷案件尚未判决。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