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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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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可采用网络或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董事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由总经理执行,董事长可检查执行情况。本规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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