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50030号),公司及董事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张宝同时收到《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50031号)。公司表示日常经营秩序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此前,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2025年8月1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司称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