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持会议并督促决议执行。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信息披露及日常事务。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造成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需赔偿,但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