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已于2025年9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9月6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9月5日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64.97%,净利润增长129.37%,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优秀,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8%。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