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锦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的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鲁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5,532,352股,占公司总股本43.27%。本次司法冻结股份612,352股,司法标记股份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100%,占公司总股本43.27%。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85,596,152股,占公司总股本43.28%,本次冻结和标记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99.97%。冻结和标记原因为山东恒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共计7,500万元。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与鲁锦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