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对外担保及重大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前需验证股东资格,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需公告,内容包括出席情况、表决结果等。会议记录保存10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