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修订)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任免、高管聘任建议等。提名程序包括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资格审查、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在董事会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交候选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须真实、完整,保存至少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