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披露需满足信息未泄露、知情人书面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已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在相关情形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公司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制度要求董事会秘书登记相关信息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宁波证监局和深交所。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