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及ESG相关事项的研究与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督导和审核ESG工作,审议相关报告,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