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9月))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信息、工作支持及费用保障。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