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来访等方式公开受理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投诉,不包括客户、员工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投诉。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证券投资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受理投诉、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及分析改进。投诉原则上在受理后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长不超过30天。公司建立投诉台账并保存至少两年,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处理过程中应保密未披露信息,遵守公平披露原则。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