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经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