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就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出具核查意见。上市公司于2010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201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保密措施,限定信息知悉范围,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与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并提醒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经办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采取了必要保密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