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4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共1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758,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12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9项议案,其中前8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红明、王秀英、麻文俊、王延岭、杨瑾、崔学刚、陈影、窦建卫均当选。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