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油工程内部问责管理办法)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问责管理办法》,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问责。问责事项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内幕交易、违规买卖股票等。公司设立内部问责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委员,负责调查、审议和决定问责事项。问责方式包括训诫、警告、经济处罚、降职等,可结合使用。程序上保障被问责人陈述申辩权利,明确启动、调查、回避、表决及复核流程。问责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天津证监局报告。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