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新精科公司章程)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121.25万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公司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公司设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按法定程序进行。章程修改由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