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德明)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德明声明,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何德明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亦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何德明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任职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性,若不符合任职条件将及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