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应立即披露。公司证券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信息披露应在两地同时进行。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高管等应配合并保证信息真实性。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防范内幕交易,确保财务信息保密。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