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都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4名,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通知定期提前十四日、临时提前三日发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