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及归属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完善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