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集,董事会为召集人,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37名,代表股份数43,224,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6%。现场及线上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公告中列明的全部议案,未提出新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