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协调审计沟通,并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须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的事项包括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与的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会,每季度召开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内部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