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组织与行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决定重大资产处置、修改章程等职权。会议分年度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确保股东参与。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提案。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披露决议内容,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