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科学性与重大投资决策质量。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提出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