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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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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就上海硅产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本次交易对方共7名,交易对价合计70.40亿元,其中现金支付3.24亿元,股份支付67.16亿元。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合计48人,未超过200人。海富半导体基金、上海闪芯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主体进行穿透锁定。上市公司部分董监高通过嘉兴璞纯、共青城晶投间接投资交易对方,程序合规,价格公允。标的公司租赁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需待整体竣工验收后统一办理,预计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已获国资评估备案,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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