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就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67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前述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向上交所办理申请手续,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减资程序、变更登记备案程序。监事会应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