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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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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就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议案。调整后,考核指标由单一净利润增长率改为净利润增长率和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双重指标,归属比例取两者对应系数的较低值。首次授予部分2025年、2026年目标值分别为170%、260%,触发值为140%、230%;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后授予,2026年、2027年目标值为260%、330%,触发值为230%、300%。本次调整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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