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相应资格,不得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或被监管机构处罚等情形。其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组织会议、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等。公司应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过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解聘或辞职需办理离任审查及工作移交。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