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合计68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9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5%,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授予价格依据相关规定确定,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该计划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尚需履行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条件,计划内容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