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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湖股份: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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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制度明确大股东为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关联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认定。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禁止公司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管须勤勉尽责,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占用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清欠措施。若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通过“以股抵债”等方式清偿。董事会怠于履职的,独立董事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对协助或纵容侵占资金的责任人,公司将追究责任并处罚。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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