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情况、表决结果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