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处保存,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报董事会。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