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需过半数推举召集人,可自行召集。会议应提前通知,紧急情况可例外。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可委托代为出席,一名独立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人委托。会议以现场为主,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收购事项等须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须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须形成决议和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承担相关费用。参会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