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专用。募集资金应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程序。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转让或置换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披露专项报告,并配合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