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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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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表决机制,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参与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会议类型、时间、议案、网络投票流程等信息,并于会议召开前两个交易日向信息公司提供股东数据。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为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需分别列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网络投票结束后,信息公司提供统计数据,公司合并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并披露决议。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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