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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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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69 公司简称:洪通燃气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洪通燃气
股票代码:605169
变更前股票简称:无

董事会秘书:秦明
电话:0996-2613068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洪通工业园三楼
电子信箱:qinming@xjhtgq.com

证券事务代表:吴松
电话:0996-2959582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洪通工业园三楼
电子信箱:wusong@xjhtgq.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总资产:2,487,662,259.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29,068,189.1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0.56

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1,486,929,709.87
利润总额:85,227,74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87,34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649,197.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061,406.1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4.37
利润总额:1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0.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8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股东名称:
刘洪兵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43.18
持股数量:122,152,423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田辉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9.95
持股数量:28,152,832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质押 10,030,000

谭素清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9.85
持股数量:27,868,346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霍尔果斯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性质:其他
持股比例(%):6.79
持股数量:19,215,425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刘长江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2.01
持股数量:5,673,977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巴州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性质:其他
持股比例(%):1.75
持股数量:4,947,494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秦伟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0.46
持股数量:1,295,292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ACADIAN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ACADIAN可持续中国A股-RQFII
股东性质:其他
持股比例(%):0.20
持股数量:557,80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谭秀连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0.17
持股数量:478,788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赵勇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0.17
持股数量:478,788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刘洪兵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谭素清之配偶;谭素清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洪兵之配偶;刘长江系谭素清的姐姐、谭秀连的妹妹谭秀琼之配偶;秦伟系谭素清的姐姐、谭秀连的妹妹谭秀琼之子;谭秀连系谭素清之兄;刘洪兵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霍尔果斯投资30.77%的份额;谭秀连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巴州投资14.84%的份额;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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