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的情形。每位出席股东的投票权数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董事候选人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独立董事还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提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提交详细资料。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当选董事须获得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的票数。若得票相同影响当选人数,需再次选举。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