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对外捐赠指公司或子公司自愿无偿赠与合法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包括现金、实物资产等,不得捐赠生产经营主要资产或权属不清财产。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信守法原则。捐赠受益人原则上为公益性社会团体、非营利机构、社会弱势群体。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捐赠2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000万元以上由股东会审议,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超限额特殊捐赠需股东会批准。捐赠事项由经办部门申请,财务部门登记并跟踪,审计部门监督。未经授权擅自捐赠或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