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均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及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就ESG战略提供决策咨询,监督ESG执行情况、法规遵守及年度报告编制;推动公司法治与文化建设。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保密会议内容。公司为委员会履职提供资源和经费支持。本规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